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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材料被二审法院退回,不在补交材料,以交上诉费是否意味着维持原判

被告材料被二审法院退回,不在补交材料,以交上诉费是否意味着维持原判 我以孩子名义起诉前夫增长孩子抚养费,法院一审判决每月增加值每月一千四百元抚养费(以前每月一千元抚养费),前夫不服,二审上诉至中院,可是他的上诉状主体是我,于是二审中院退回材料,让其上诉主体改为孩子,上诉费用前夫以交,现在前夫不补交材料二审不开庭审理,我也不能强制执行,明显是拖着不增加抚养费了,这是否意味着维持原判呢,我改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独立抚养孩子(黑龙江-伊春)
提问时间:2015-07-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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