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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求助!

交通事故求助! 简单来描述一下情况,我开机动车,对方是电动三轮车,我向左转弯,对方正常行驶,因为对方速度过快,超载,因惊吓急打方向,导致侧翻后货物侧翻在我的车头,然后对方左脚被三轮车所压,骨头断裂,经医院手术后,现已经出院,经交警部门初步协调,药费花了5500元,加上住院一些费用,误工二个月,近一万块,但是在医院开具的证明上写明,休养二个月,有必要时再进行另一个手术(术后三个月)所以对方对方现在要求我在术后以及休养方面做补偿,但是如果没有收据,保险公司不受理,还有一点就是,交警现在只是想私了算了,并没有立案,如果立案对方最轻也是次要,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私了好,还是立案解决吗?如果立案了对方是不是要分担这些费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edq(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4-19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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