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各位律师你们好:在一起强奸案中,男方和女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那女的和男方的朋友是保养关系

各位律师你们好:在一起强奸案中,男方和女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那女的和男方的朋友是保养关系 各位律师你们好:在一起强奸案中,男方和女方自愿发生了性关系,(那女的和男方的朋友是保养关系,那女的是小姐)在男方走的时候,女方说明天见,就这样,男的走了。第二天,女的让她的领班给保养她的那个男的打电话,让转告男方,拿2000元来处理事,不让就报警,(她在报案之前说不给钱就报案,告强奸的电话录音我们有)由于电话没有打通,那女的就报案了,说男方强奸她了。(她给刑警队的口供大概是这样的:说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男方将她压到在床上,把她的手机扔到底上,将她强奸,事后她就把牙刷刚摔烂,准备自残,被我拉住了)在她报案后的第三天,男方的朋友(就是保养她的那个男的)就给女的电话,女的先是说你朋友强奸了我,最后又说你们给我一万五千元,她走人,剩下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说我们给她钱,她给我们写个收条。电话录音还提到,男方是否使用暴力,女的说没有用暴力。在还有她胳膊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女方说是自己不小心划伤的,与男方没有关系,说她说的这些事给刑警队打了个“眼俭(意思是撒谎,骗人的意思)”电话录音里面还提到,说不给钱就叫男方去坐牢,还提到她之前的事情,她用同样的方式,诈骗对方一万元,说她上次没有证据,这次她有证据,所以她这次多要些钱。女方以去刑警队给男方该口供的条件下,先后骗去男方7000多,男方叫她写个收条,女方不写,说她上个事情都没有写收条,她最后把事情的经过性写了出来(我与木木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是金钱交易,她现在良心发现了,去刑警队说明情况,如果不去,男方可告他诽谤)女方在报案之前要钱的电话录音和女方报案后所说的,和要钱的电话录音我们都有,请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不是强奸吗,男女双方发生关系是在宾馆,双方没有打斗也没有伤,女方也没有呼救。请问各位律师,我里面提到她写的那个证据是她在报案之后给我写的,这个能起到作用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7-22 20:5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