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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村未承包的饲料地,要收回组集体的法律法规依据

处理农村未承包的饲料地,要收回组集体的法律法规依据 我在行政复议案中遇到:乡政府作出将农户种植多年的饲料地收回组集体的处理决定的申请复议案,乡政府处理的法规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我认为农户饲料地已耕种多年,而且组集体也没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不能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调整,但又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敬请指教,此类行政案件的处理应适用哪些法律法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Qc9695(云南-怒江)
提问时间:2011-04-18 17: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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