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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转租的问题

关于房屋转租的问题 我有一处门市一年前出租给李某 租期2年 一年一年给租钱 2011年4月交第二年的房租 但他说他要让他的亲戚朋友来经营 谈论中就是想转租 因为一年前我租给他的价格很低 现在涨了大约5000元吧 他说想让我和第3方王某重新签合同价格按我和他1年前定的价格 我觉得不妥 他一定从中挣取了差额 我不签 我说我和王某签的是新合同 价格我和他商定 和李某无关 以前的合同终止 价格应该按现在的价格 但一听到要涨价 李某说还是他租 没有办法我只有按原来的价格租给他 费用已经到了我手 但我认为他这是变相的转租 我也上网查了查 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我和李某1年前签的合同中 明确说明了 不准转租的 而且在这回的缴款中我再次明确了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不准转租,我应该怎么办 怎么举证 怎么捍卫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法盲ed(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4-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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