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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今年年初我在昌平租了一个两居室,合同签了一年的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今年年初我在昌平租了一个两居室,合同签了一年的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今年年初我在昌平租了一个两居室,合同签了一年的,当时租的时候说押一付三,还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交租日子是6号。我们怕到日子忘记交房租,还问了一句,中介说没事到时候他们会打电话提醒的。第二次交房租的时候是他们打电话的。然后我们第二天就把房租交了。当时他们在收据上注明房租是到8月6号,我们理解为下次交就是6号。7月19中介打电话说我们该交房租了,让我们赶紧交房租,那天我上班,说第二天交,中介说你们赶紧。结果,我二十号给他们打电话交房租,他们又说我们已经逾期需要交两个月的违约金。要不然就要在三天内搬走。合同上注明交租日期了。之前说到期会提醒也没有提醒,这个算违约吗?如果算我们怎么才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非常感谢能帮忙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北京)
提问时间:2015-07-21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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