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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人在网上传播不雅照片,在传播之前加害者时常用手机以短信的形式威胁被害人

加害人在网上传播不雅照片,在传播之前加害者时常用手机以短信的形式威胁被害人 加害人在网上传播不雅照片,在传播之前加害者时常用手机以短信的形式威胁被害人,至此给被害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且使被害人精神抑郁。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给加害人定何罪?是侮辱诽谤罪、故意伤害还是发布传播淫秽物品罪?哪种罪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还有那种罪名能最大程度惩罚加害人?希望律师尽早回复我的问题,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7-20 10: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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