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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月份买的二手房,房子当时是出租的,租期到今年8月底,

我今年4月份买的二手房,房子当时是出租的,租期到今年8月底, 我今年4月份买的二手房,房子当时是出租的,租期到今年8月底,房屋产权交接的时候原房主和房客跟我协商要求续租一年,当时因为房子暂时不用也就同意并签了一年的合同,租期是今年9月1号到明年8月底,但没收押金或订金一类,现在因为特殊情况我今年8月底房子要收回自住,请问我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7-1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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