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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挪用公款?

是否构成挪用公款? 邮电局邮票公司经理,在没有经过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向上级部门请示的情况下,违反邮资票品的正常出库手续,两次以打白条的方式,直接从本单位的库房提取价值共计人民币88.16万元的邮票,单位账目记为“白条抵库”,账实不符。后在公司和某区邮电局纪委的要求下,李某于2002年12月26日和2004年3月19日,分两次退回了价值人民币4万元和8.86万元的邮票。案发后,李某称自己拿走单位邮票的目的是为了找人帮助代销这些邮票,以完成销售计划,并提供了两张署名的收条,但不能提供签名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侦查人员经调查走访,也没有找到签名人。此案能否定位挪用公款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fM8526(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4-15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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