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问可以申请再审吗?
请问可以申请再审吗? 市人民法院的民事一审判决于1999年1月30日生效,原告进行了诉讼保全且自判决生效时起一直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请问被告现在2009年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三个月内提出。 此案中,后述的情形并没有出现,那么10年前的生效判决,现在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loria……(湖南)
提问时间:2009-06-2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