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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急急急 找专业律师 仲裁员 民事方面法官帮我解答<谢谢了>急急急急急急急

急急急 找专业律师 仲裁员 民事方面法官帮我解答<谢谢了>急急急急急急急 本人2007年5月11号进厂签订了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5月11号期满,要求与公司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找借口推辞  也不书面通知我走人,到目前为止 未给我办理社保.如果我以上2种理由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没有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玉环(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09-06-24 18: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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