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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碰到过马路行人,对方屁股右侧骨折,行动不便,医生建议休息一月复查

车子碰到过马路行人,对方屁股右侧骨折,行动不便,医生建议休息一月复查 车子碰到过马路行人,对方屁股右侧骨折,行动不便,医生建议休息一月复查,医院费用我垫付了,也买东西去看了老人家,家属提出赔偿3个月护理费和后期复查医药费,请问合理吗?另外交警说去交警队处理需要当事人亲自来,家属来不行,可当事现行动不便,那是不是想提车必须等到伤者好了才行,有没有好的方法能先把车提出来,听说车子停在那边需要收费是这样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7-1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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