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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谢谢! 我于2010年9月5日在给临沂大学城的商户送货过程中,于学校保安发生冲突。具体情况是:我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一名驾驶员,按照公司安排给大学城的客户送货,到了学校后被保安拦住不让送货,说领导安排可口可乐的一律不准进入,我告知我们的领导前来解决此事。经理来后安排我和其他一人陪同他去协调处理此事,并拿出手机告知可以拍照录音之类的。协调过程中得知是由于广告费的事情我方没有同意,对方才出此方法阻止我方正常营业。我方录音行为被对方发现,要求删除录音。我方未予答应,对方叫人来抢手机,争夺过程中我方一人乘机逃走并带走手机,对方追逐未果返回恼羞成怒的扇了我一耳光,我本能的还击了一下,然后对方多人对我殴打,致使我腰部一处破口缝针,对方鼻子受伤错位,双方鉴定都是轻微伤。此事经派出所处理,对方就一处伤情去医院做了多次重复检查,又去第3处医院住院,要求赔偿1万多元。派出所说对方是轻微伤偏重,要么你们调解,不成的话处以我拘留5天,对方罚款500元。我这年公司意见是对方先动手,我们只是正当防卫。对方的赔偿要求不予采纳。请问这个处罚结果是否公平,至今该案子还未处理完毕。现在我已辞职,如果公司不管是不是需要我个人承担,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处理,或者我可不可以起诉公司。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30384……(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04-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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