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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地产中介提供错误信息造成购房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房地产中介提供错误信息造成购房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今年6月,我与链家地产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并在其服务下房屋出售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经纪版)。
    7月,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链家地产的经纪人告知由于二套房性质是公寓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并建议我要么假离婚要么通过商贷方式获得贷款。此前,链家地产的经纪人及其他所有参与人员均未告知若所购二套房性质为公寓则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事,相反告诉我们购买这套公寓可以正常获得公积金贷款,我和爱人名下已有一套房及拟购房屋性质为公寓的事实,链家一开始就一清二楚。在可以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一错误信息的误导下,我们以公积金贷款计划为基础,做出了购买公寓的决策和筹款计划,与链家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居间费用6.7万元,且支付了45万元购房定金。
    被告知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高额定金的我们实际已经骑虎难下。我们拒绝了假离婚的建议,但商业贷款方式将增加利息支出近10万元。我们向链家地产的经纪人和商圈经理提出补偿利息损失10万元及由于临时更改贷款方式可能带来的违约损失要求。但链家地产的经纪人及商圈经理向链家总部请示后回复,链家公司不会承但利息损失,只能由经纪人和商圈经理个人承担,他二人只同意支付总额6000元的损失补偿。
     6000元与我们实际将要发生的损失10元差距过大,我们不能接受,拟诉诸法律,特向专业人士咨询是否可行?及应该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kyeas……(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07-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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