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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9年生小孩,那时只有19岁,非婚生育,2011年在珠海老公户口方已经交清罚款

您好,我在2009年生小孩,那时只有19岁,非婚生育,2011年在珠海老公户口方已经交清罚款 您好,我在2009年生小孩,那时只有19岁,非婚生育,2011年在珠海老公户口方已经交清罚款,那时男方计生办是按我们两个来罚的,发票单上有两夫妇的名字,请问女方户口方台山还要交罚款吗?为咋女方计生办还要罚我一万元,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7-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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