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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后产生的误工费问题

关于交通事故后产生的误工费问题 开车和电瓶车相撞,我全责,对方脚伤,去医院鉴定后是骨裂,第一次调解的时候已经付了300多的医院费给对方,3个星期后对方复原,第2次去调解,对方要求赔偿剩余医药费和误工费,修车费,但是他们只能够拿出医院的医药费单,病假单(3个星期),收入证明。医药费这方面没有问题,而误工费这方面他们不能拿出误工证明以及3个月的工资单,修车费也没有单据可以提供,我方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所以我没有答应付误工费和修车费给他们,他们说要去法院告我们,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法院是否支持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lin……(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09-06-24 11:3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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