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证写了姐姐孩子的名字,母亲提出房产分割可以吗?
房产证写了姐姐孩子的名字,母亲提出房产分割可以吗? 2002年我母亲出资19万元,大姐出资7.5万元,购买了一套总价:26,5万元的商品房,母亲同意和姐姐一起生活,现在因为和姐夫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打架,姐夫声称要老母{78岁],离开他的家,因母亲另有三个子女,为了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在老人坚持的前提下,另外三人同意老人和大姐分开,由四人共同承担照顾老人的责任和大女儿分割房产。要回属于母亲的部分房产,另安排老人住所。现在问题出在,当时购房时大姐让她的儿子向银行贷款10万元并用其子的名字买下,房本在老人外孙手里,不肯出面解决此事,老人很无助,母亲该怎么办?请律师给指教。 问题补充:因为大女儿最近一年来身体状况不好,老太太又和大女婿茅盾很大,对今后的赡养越来越忧,老人多次找另外三个女儿要求出面解决,为了让老太太住的安心,四个女儿加上老母亲在今年一个月前又书面明确了关于2002年购买房屋时“老太太出资19万元,大女儿出资补齐余款,虽然房主是外孙名字,老人有永久居住权”这样一份书面购房协议并经老人,大女儿及另外三个女儿签名。我想问,上面有老太太和大女儿签名,又有另三女儿做证,没有大女儿儿子,即房主的签名,老人在提出分割房屋产权时,有效吗?另外想问房屋的产权证虽然不是老人的名字,但当年危房改造拆迁老太太确实领到了一笔拆迁款,又有一张转交19万元的收条,这个事实可以证明老人出资购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bh175……(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13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