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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成立

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成立 离婚时有女儿和房子(有按揭)一同归于对方,离婚协议上写明原属于我的那部分房产做为对孩子今后的教育与医疗费的一次性补偿赠予对方,对于女儿我只承担每月四百元生活费,其余所有的费用均归对方承担,按揭也由对方承担,离婚后房子并未过户,距离婚有一年半,如果现在复婚,那么房子的贷款与小孩将仍由二人承担,那么房子是属于对方的,还是仍旧属于共有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linl……(浙江)
提问时间:2009-06-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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