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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考验期满后职称、职务如何聘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考验期满后职称、职务如何聘任?( 本人于2006年4月因交通肇事被判三缓五,在此期间本人表现良好,现在缓刑考验期已结束,请问我的职称如何聘任?(判刑前是高级职称。)还可以继续聘任行政职务吗?(原为单位中层干部)。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水中月199……(湖南)
提问时间:2011-04-13 09: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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