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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工作是在宁波分公司,总部在广州,现在公司撤走,我们不愿去的选择离职

我工作是在宁波分公司,总部在广州,现在公司撤走,我们不愿去的选择离职 我工作是在宁波分公司,总部在广州,现在公司撤走,我们不愿去的选择离职,公司说给与半个月工资补偿,我工作一年多了,这个合理吗?是突然通知的,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7-14 23: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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