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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系统集成公司,现在有个项目我们已经施工到一半,前期都是我垫资
您好,我跟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系统集成公司,现在有个项目我们已经施工到一半,前期都是我垫资 您好,我跟一个朋友合伙开了一个系统集成公司,现在有个项目我们已经施工到一半,前期都是我垫资。现在甲方拨了一部分预付款,本来计划是用于设备采购,但是合伙人要先用这一部分预付款去还他的债(信用卡、贷款、借债等),请问他这种做法合法吗?而且我不同意,但现在他掌握着财物款项这一块,我是法人,他是监事兼会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宁夏)
提问时间:2015-07-14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