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问题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