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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一个人在县城内向二十几个人借了三百多万元钱,基本上都打了借条,一部分借来说是用来投资生意,一部分借来说是用来投资股票,现在要到期还钱了但却拿不出钱来还债,人也跑了,请问这样是属于非法融资或诈骗罪吗?我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察吗?公安局如果立案了会全国通缉找这个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62……(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1-04-12 15: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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