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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

辞职 我是1:20号交的辞职单,2:21号也就是星期一我没有去上班了,公司还没有找到人,我就到另一家公司去上班了。过了两天该公司招到人了。叫我回去交接,一时间来不急回去交接,现在该公司要算我旷工四天,请问合理吗?我是在满一个月后才走到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uanli……(广东)
提问时间:2011-04-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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