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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栋房子,政府在没有看到我们的房屋鉴定报告情况下就对我家房屋张贴危房通知书
我家有栋房子,政府在没有看到我们的房屋鉴定报告情况下就对我家房屋张贴危房通知书 我家有栋房子,政府在没有看到我们的房屋鉴定报告情况下就对我家房屋张贴危房通知书,要租客3月20号前全部搬离,但事实上我家房屋鉴定结果上是没有说我家的房屋是危房。租用铺面的店主在3月20号没有任何通知屋主的情况下就关门没开店了,而且3月份房租,水电都没有交的情况下就走了,我家房子在4月15号时请人做了房屋加固工程,在6月底的时候完工了。现楼下店主打电话告诉我们她不做了要我们赔偿她3月份到7月份的经济损失,她签合同不是跟屋主签的,是上一任租客转让他,跟上一任租客签的合同,五年。而且她走的时候也没有跟上一任租客交代任何事情,直到7月份打电话说不做了才跟上一任租客交代情况。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屋住应该赔偿她的经济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5-07-14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