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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算? 你好,律师。我在4月份在康桥看上了一套未满一年转手的二手房,在当时付了定金8万。并于5月19日签订了上海市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上家有贷款未还清,上家贷款到8月22日满一年,由于提前还贷上家需赔偿银行6个月利息违约金。所以合同上协商交房过户日期推迟至9月30日,待上家银行贷款一年后再行过户。之前因为上家非常刁蛮,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没有答应他。现在由于房价急剧上涨,房东有不想卖的心理(未明确表示)。请问在这等待的三个月期间,如果房东反悔,除了合同上约定的违约方赔偿20%房价款项及2%中介费外,我还能得到那些其他损失补偿?比如因为期间房价上涨,我无法买到同地块房屋,我的误工费及其他损失?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enk(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09-06-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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