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右侧二根肋骨被人踢断,是否属轻伤?可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右侧二根肋骨被人踢断,是否属轻伤?可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对方私自占用集体公用通道扩建地基建房子,导致我家日常出行困难,有家不能回,扩建地基当天对方叫来挖土机强行开挖,双方发生争执,后双方大大出手,警蔡当时拍了伤照并没有录取双方口供也未能跟随去医院,当事8人送往医院,其中对方有一人头部出血,被红砖拍过产生的,面积大约在2-3CM,伤情不详。我方有一人被对方踢伤,当时考虑到备孕及钱不够就没有拍ct,事发半月警蔡来我家询问打架当天情况,没有告知对方要求我家赔偿还是被起诉,被踢伤的人身体不适去医院拍了ct,告知右侧二根肋骨断,我现在想咨询:1、被踢伤的人打架时是在A地,事情过后半月在B地工作的医院拍的片,现在寄回A地法医鉴定是否认可?正常情况是否属轻伤,可否告对方?
2、事发当天没拍片,但有医院病历卡,上面均有记录,事发半月后再拍片,是否已经错过了法医鉴定的时间?
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ky-……(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5-07-13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