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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你好!我是代表甲方,描述的工程是不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工程,我方招标文件上说明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乙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并且固定包干,结果施工单位记取的该费率比地方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费率低,请问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能不能以该费用是不可竞争费用而要求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Cl7315(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4-11 16: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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