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今年一月份进入广州一家新的小型金融公司,月薪9000,六月份老板从杭州过来

今年一月份进入广州一家新的小型金融公司,月薪9000,六月份老板从杭州过来 今年一月份进入广州一家新的小型金融公司,月薪9000,六月份老板从杭州过来,以效益不好口头通知降薪到4000,我当场表示不同意,副总让我回去考虑。7月8日通知解散公司,按4000标准给我发六月到七月十号的工资,说我六月没有立刻辞职就是默认我接受这个降薪,请问这降薪合法吗?我有全部员工都签名并盖公章的工资单,有社保证明,能告赢他拿回全额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7-13 10: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