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怎样快速离掉已经毫无意义的婚姻

怎样快速离掉已经毫无意义的婚姻 我与前妻2008年10月7日一审判决离婚,前期在判决书生效15日内提起上诉,拖至2011年四月六日二审判决不予离婚,理由是原判决理由不充分,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左岸右岸(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4-11 12: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