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因公司不提供晚餐,我骑同事电瓶车载他晚上外出买饭
发票不能给付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您与出租车司机,对您同事而言,是共同侵权方,既然其准备进入司法程序,相关证据材料,由您直接向法院出示,更为妥当。
需要去法院了解具体的材料,发票不要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