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法律是否支持
法律是否支持 我于2009年4月14日步行过马路时被刘某骑车撞倒(刘某车辆无牌、无驾照、无保险),当时昏迷不醒,刘某未抢救伤员未报警。我同事张某赶到现场后一时冲动踢了刘某两脚。刘某借故报警到当地派出所说张某打人并住院做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情绝对是交通事故所致)。
刘某又于2009年4月15日到法院起诉张某要求经济赔偿,同时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张某。
请问刘某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pzx(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4-10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