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构成轻伤,我该怎么办
构成轻伤,我该怎么办 我是农村的,我有两处房子,一处新房一处老宅,新房在东老宅在西,我与我老宅后边的邻居因为拴狗和占道的问题发生纠纷。当时是他把狗拴在了我新房的门口,也就是老宅的屋山处。那条狗很凶,他把狗拴在那,让我和我的家人出入不方便,并且他经常把他自己的物品(农具,砖头石块)放在我们的公共通道上。占了公共道路得一半。我曾经多次向他提出让他把狗栓远点,把他的东西收拾一下,但他从不理会。有天我终于忍不住就用铁锨打了他的狗,并把他的东西给他往边上搬了搬,他听到动静后就拿着棍棒出来要和我打架。当时我母亲和我奶奶就在旁边,她们怕我俩打起来就去拦着他,结果他打了我母亲一巴掌,踹了我奶奶一脚,我奶奶当时就晕倒在地,我看他对我老人动了手,我就上去给了他几拳。然后他兄弟们(他亲兄弟三个)赶到把我们拉开,并把我奶奶抬回我家。事后11天他到派出所报案,并做了伤势鉴定为轻伤。但这个轻伤绝对不是我打的。派出所传我去,我怕耽误工作就决定跟他私了。现在又因为赔偿金额的问题两人谈不拢。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老刘123(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09-06-2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