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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修理厂当学徒,是六月28号来的,一开始是包吃包住,等于是一顿饭给你十块钱

我在一家修理厂当学徒,是六月28号来的,一开始是包吃包住,等于是一顿饭给你十块钱 我在一家修理厂当学徒,是六月28号来的,一开始是包吃包住,等于是一顿饭给你十块钱,一共是八个人凑的直接去饭馆订的饭,我干了有七八天,这里是每月十号固定发工资,就是7号的时候那个会计才知道我们上个月的营业额不够,伙食费早都将为8块。到了十号发工资的时候,我没有工资,十一号那个会计让我给钱,意思是,我多吃了每顿的2块,一共八天,让我给32块,我当初来的时候并不知道,我应该给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7-1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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