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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辞职不让走杂办

拖欠工资,辞职不让走杂办 私人老板,从元月一号起,至今未发过工资,期间,3月份11号因参加朋友婚礼,先预付了2000元给我,后至今未发过工资,这算是拖欠工资了么?今天因找到了新的工作,提出了辞职,但老板说,要一个月后才能走,也要找个人来替我的岗位,有人来了,两个星期后要走也行。现在是新的工作地点等着要上岗,这边不让走,要怎么办呢?拖欠工资的话,是不是只要提出了书面的辞职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胖鸟(江苏)
提问时间:2011-04-09 01: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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