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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债务问题~
公司法债务问题~ 2010年1月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未给企业带来任何不利影响。2010年2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加入,戊出资四万。2011年10月合伙企业就债券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出前发生的债务1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问:丁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O793(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1-04-08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