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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闲宅基地转让问题

农村空闲宅基地转让问题 您好,我家和邻居于1997年签订了一份空闲宅基地转让合同,我们是同村的,我家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2000年我家已经在购买的宅基地上建筑了房屋,现在我家想在此宅基地上继续建造房屋,因地价飞涨,曾经的卖方后悔了,不让我家继续建造。请问:曾经签订的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卖方有权收回吗?若遇到搬迁问题,拆迁款该支付给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nv9081(河北)
提问时间:2011-04-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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