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偷了别人银行卡盗取了一万九仟元,现去自首了请问量刑
3年内有期徒刑
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有自首情节,应当减轻处罚。 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若有需要可委托律师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律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43楼(轻轨小什字5号出口旁),电话:138838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