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夫妻吵架,拿刀砍伤对方
夫妻吵架,拿刀砍伤对方 夫妻吵架,妻子下重手,先后动用了菜刀、钳子、钢管,丈夫手上被砍两刀,头部被钳子砸出血,脸上也挨了两棍,妻子任由丈夫重伤不管,闻讯赶到的亲友帮着把人送医院,但是妻子管控家里所有的钱,银行卡,包括房产证,丈夫身上没有一分钱看病,亲友出钱给他处理伤口,但是第二天的治疗丈夫没有一分钱,没法治伤。这样跟蓄意谋杀有什么区别呢?结婚多年每次吵架丈夫就被打,这次最严重。想咨询下,这个事情上升到法律层面能给个说法来保护丈夫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mmy5……(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04-0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