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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变卖耕地所得收益分配的纠纷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变卖耕地所得收益分配的纠纷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一位农民,1992年全家从原来的村子将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村子,以前村子的土地已经收回,并在现在的村子分得了耕地和宅基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证和林权证,从92年一直居住到现在,期间参加了村里每三年一次的选举和其他事务,去年村委会将300亩地卖了(包括有我家的地),地里的树钱归树的所有人,地钱归集体然后再进行分配,但分钱时他们以我们是“外来户”为借口不给我们分(村里像这样的情况共有三家)。我想到法院起诉他们,请问法院能受理吗?如果能受理应准备哪些材料?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j990……(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1-04-07 16: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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