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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我前夫计划和两个朋友合伙开公司,口头和我协商:以我的名义和他的朋友签协议

今年初我前夫计划和两个朋友合伙开公司,口头和我协商:以我的名义和他的朋友签协议 今年初我前夫计划和两个朋友合伙开公司,口头和我协商:以我的名义和他的朋友签协议。于是四月份我和他其中的一个朋友签了股权代持协议,协议内容显示:我拥有公司30%的股份,实际出资人是我,他的朋友代持我的股份。五月份办下了工商执照,工商部门备案的股东是2人,也就是他的两个朋友的名字,现在他又要让朋友把这30%的股份转让给我,也就是通过工商部门把股东变更为3人。我现在担心公司以后若有债务,我的个人财产会受到损失,我该怎么办,是不是需要他给我写一份委托书,说明他才是真正的股东,我只是帮他的忙?写的话他当着我的面写就行,还是要有证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7-0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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