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轻微摩托车事故,一方离开现场
轻微摩托车事故,一方离开现场 双方同向行驶,甲方车速不快在双虚线位子打算左转弯可没开转向灯,乙方助力车(无需上牌)在行驶时按喇叭提醒两次甲方仍偏向乙方,甲方摩托车倒后镜划到乙方驾驶人和乘坐人右手臂,行车不稳摔倒。乙方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当时离开现场,事后被甲方朋友途中拦截,回去现场,交警也到现场。回去现场时甲方已经开了左转向灯,其实事故当时无开。甲方要求我们赔偿3000元。其实甲方只是皮外擦伤,倒后镜损坏。乙方没有答应甲方要求,交警扣留了双方车辆。我想咨询的是,乙方的车辆没碰到甲方车辆。但是已经离开现场。责任应该如何定?如果因为乙方逃离了现场,因承担甲方什么方面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有琴有奕(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1-04-07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