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盼解答,谢谢!
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盼解答,谢谢! 我家在90年建了9间房,并办理了房产证。93年父母相继过世(父亲先去世),因大哥和大姐都不在本地居住,所以房子由我和二哥来住,我5间,二哥4间,(母亲去世时,大哥大姐表示放弃继承,但只是口头声明,并没有形成文字),当时没有向村里管房证的部门递交母亲的死亡证明,所以房主的名字还是我母亲的,94年换发的新房证,房产证的名字依然是已经故去的母亲的名字。95年我跟现在的媳妇认识并结婚,96年因为要将媳妇的户口办理过来,所以必须将房证分开,去办理房证的时候才知道必须有公证处的公证才能分,于是姐弟四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大哥大姐放弃继承,由我跟二哥来继承,还是像以前那样居住,我5间,二哥4间。97年新的房证办理下来了,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我居住的这5间房是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婚的话,房子会怎么分配?
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ya……(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4-07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