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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没有陪同上高速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吗?

实习期没有陪同上高速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吗?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上面是保险公司的条款,说是依据第9条免责,但是第9条没有明确的告知实习期没有陪同上高速不能理赔;
酒驾吸毒在第5条就有明确告知,按理说酒驾也是不允许驾车的;
同样是不允许驾车,为什么保险公司酒驾就有告知,实习期就不告知,保险公司的条款是不是有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nsio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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