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儿子八月时,他妈妈走了!没给过孩子任何扶养费,现在儿子已经五岁了,我也找了新对象
你好,不合理,可以委托律师为你代理、
子女一直随你生活,法院为了子女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另外女方一直未尽抚养义务,如果女方诉讼要争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反诉她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如你反映的情况有相应证据佐证,则抚养权应判给你。
您好,您的胜算会大一些。
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一般是不会任意变更孩子的生活成长环境的,您获得抚养权的把握还是较大的。另,您可要求女方支付此前期间抚养费,及今后应承担抚养费。
你的胜算会大些。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