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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6点40分左右骑电动车去上班,行至四叉路口与一位送小孩上学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

今天早上6点40分左右骑电动车去上班,行至四叉路口与一位送小孩上学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 今天早上6点40分左右骑电动车去上班,行至四叉路口与一位送小孩上学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她摔倒了,我没有,然后我报警了,也打了120,交警来了说都有责任,去医院检查了膝盖轻微骨折,住院了,我交了两千五百多,请问住院的钱都该我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5-07-06 12: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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