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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律帮助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高空坠物的事情,我本人只在一个工厂宿舍里做饭吃,我们住在5楼.6月10号中午12:35的时候做完饭后,我讲锅放在阳台上,吃完饭便睡觉了,锅是同事的,也放在他们住的小房间的阳台上,在6月10好1:25左右锅掉下去,砸到了一楼一位住户,由于锅是先砸在一楼一个顶棚上,伤者并无大的伤害.医院诊断是头皮挫伤,我们工厂是允许员工在宿舍里做房的,现在所有人都说自己没有责任,因为锅我是最后一个用的,所以厂方及伤者家属都要求我负责,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主要负担那些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若杰(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6-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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