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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现在想判回孩子的抚养权与房屋

离婚后,现在想判回孩子的抚养权与房屋 我们是2011年2冃15号由法院判离婚的,女儿和房屋判给男方,男方给女方财产折旧费48000元,法院规定他3月15号给我,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于是我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但他跟法院说他没钱,孩子现在也不跟他,孩子一直是我在带,孩子9岁,我和他协商对换,他也不同意。他现在是钱也不给也不对换,请问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和孩子,因为我想把孩子判回我抚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zj7552(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4-0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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