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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婆家有五个孩子(老大女儿,老二老三儿子,老四老五女儿)在97年征迁时获得了三套50多平的住房,分别是一套三楼,六楼,七楼,当时拿钥匙时六楼要补四万块钱,就由老大出钱拿走了六楼,两个儿子要分别给两个妹妹一人要给一万元。等父母百年之后三楼给老三,七楼给老二,父母健在时三楼父母居住,七楼父母出租。2000年公公去世,老三拿出两万交给婆婆由婆婆分别给了老四和老五,三楼房产过户给老三,三楼有婆婆和老二(离婚)继续居住,婆婆百年后三楼老三可享有三楼房产。由于当时老二拿不出两万元,七楼房产一直没过户。2007年老大因病去世,她家也把房子卖掉。今年1月婆婆也去世,老三想把房子收回来,可老二一直未给两个妹妹给钱,他又没钱没房,现在那七楼怎么也卖二十多万,所以老四拿着写有公公名字的房产证和婆婆的死亡证明,就不给老二,老二继续住着三楼,拿着七楼的租金。我们想快点解决老二的七楼问题,因为听说死亡证明有效期是一年。恳请高人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付成新(新疆)
提问时间:2011-04-0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