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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的清算

债务的清算 我与2007年与此人分手,在2006年期间他家修房借钱4000元。在分手后2年我没有象他追讨债务,因为修房借钱太多,但现在我经济情况也出现了危机,多次追讨没有结果所以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本人是四川人,而债务人在陕西户县交警大队上班,债务人有欠条为凭证。官司结束后费用是否应该有债务人一起结算。费用大概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tF4930(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1-04-05 09: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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